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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 Jun
6月5日:主日福音

6:51-58【聖體聖血節甲】

「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」(第51節),同時兼指天主的話和基督的身體。若望把生命之糧的言論,由前面耶穌的教導(精神食糧),轉而專注於基督的血肉(肉體食糧)。耶穌強調「真實的」生命食糧,就是他自己的血肉。他更聲稱,「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必得永生」;不這樣做,「便沒有生命」。這生命,超越物質性而彰顯關係性。耶穌強調「吃」的行為,「吃」原有嘴嚼之意,突顯出聖體是真正滋養身體的食物。猶太人顯然明白耶穌的話毫不含糊,故提出異議。耶穌沒有直接答覆質疑,祇清楚說明,為獲得生命,吃喝人子的肉和血是必要的。

耶穌提到吃喝可以使人獲得復活,就暗示他在十字架上的自我交付(將為你們而犧牲)。祇有透過他的死亡與復活,吃喝人子的肉和血才能成為現實。選民吃了瑪納仍然要死,惟有吃了耶穌恩賜的食糧,才能生活到永遠。「吃喝」基督的血肉,是具體的而不僅是象徵的說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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