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1: 33-43【常年27】
讀經直接承接上主日有關二子的比喻,園戶的比喻當然也是與天國相關。三部對觀福音,都記載了這事件。瑪竇顯然跟隨了馬爾谷,但增添了不少寓意的成分。有學者認為,瑪竇以這比喻來說明,耶穌與整個選民歷史的關係。以色列既然不配合上主的救恩計畫,最終上主選立了一個新子民(教會)來實現自己的計畫。按此,就能輕易地把比喻寓意地解釋如下:
| 葡萄園 | 園戶 | 僕人 | 兒子 | 謀殺 |
| 以色列 | 宗教領袖 | 先知 | 耶穌默西亞 | 釘十字架 |
比喻的結論是園戶該死,園主把葡萄園另租他人。瑪竇慣性地把耶誕受苦受死的責任推到宗教領袖的頭上,記述耶穌直接問他們,園主該當如何處理?他們理直氣壯地為耶穌出主意,間接定了自己的罪案:「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,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」。待耶穌援引聖詠(詠118:22-23)來說明自己的復活,並判決「天主的國,必由你們中奪去,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」時,司祭長和法利塞人才恍然大悟。以色列人既然因不繳納果實而被遺棄,新的子民(教會)就必須結果及按時向天主問責,這才是比喻的核心(標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