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:13-22【祝聖拉特朗大殿】
四旬期乙年第3-5主日的福音,採用若望福音。若望把潔淨聖殿(谷11:15-17)和耶穌對聖殿毀滅的預言(谷14:57-58),合併在一起。對觀福音把事件放在耶穌進入聖城後的聖周,算為耶穌被判死刑的原因之一。若望把事件安排在耶穌公開生活的開始,因為聖殿的毀滅代表猶太人律例和崇拜的終結,是耶穌的終極使命。新的聖殿崇拜,是以心神和真理的崇拜,不在地方而在耶穌復活的身體。
若望增加了三點對觀沒有的:(1)用繩索做鞭子驅趕商販;(2)援引詠69篇;(3)聖殿花四十六年興建,計起來是公元28年,正是耶穌公開活動的第一年。
按讀經標題,重點是「你們拆毀這座聖殿,三天之內,我要把它重建起來」的預言。按谷,這預言成為對耶穌的指控:他「要拆毀這座用手建造的聖殿,三天內要另建一座不用手建造的」(谷14:58),這與若相符。按若,耶穌所提的聖殿,是「指他自己的身體」(第21節)。他就「建造」所用的希臘字與谷不同,「egeirein使起來」是使人復活的用語。耶穌指自己復活身體的暗示,門徒要在主復活後才能領悟。保祿慣指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原因大概也是源於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