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:25-33【常年23】
福音就門徒的代價,有一連串的言論;隨後的兩個比喻,闡釋付出代價的必要。耶穌對那些認為門徒之道是輕鬆容易的人,繼續重槌出擊,絕不手軟。這個主題,反覆地出現: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(第13主日),糊塗的富翁(第18主日),給誰的多向誰要求的也多(第19主日),父子反目成仇(第20主日),然後是惱恨父母親人及放棄一切(本主日)。耶穌說話的決絕,固然是由於阿剌美語風的關係,但這因素不能減輕耶穌對門徒的嚴格要求。
第25-27節:跟隨耶穌,就要以他為尊,一切其他的個人關係都變得次要。猶太人很明白,全心全靈全力愛天主(10:27),包括準備為了愛天主而放棄自己的一切擁有(全力),甚至交付性命(全靈)。惱恨自己的性命,從這背景理解,不一定指殉道。但殉道是見證的極致,受到教會高度尊敬。
第28-32節:在跟隨基督之前,門徒需要計算及衡量,自己有沒有付出代價的能力和決定。建屋與交戰,都需事先計劃好,以免半途而廢。基督要求門徒,要準備捨棄一切。這不是簡單的要求,不能以不冷不熱的心態去回應(默3:16-17)。
「不論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」(第33節):福音的標題,說明一切。凡願意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的人,必須準備好付出代價。不經由窄門而入(13:24),最終會功虧一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