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:5-10【常年27】
第5-6節,增加信德的請求,源於第1-4節的惡表及寬恕的困擾。第7-10節,是有關服務回報的比喻。
第5-6節:信德要求人在一切環境下,都要對天主保持毫不動搖的信心。能力不是出於自己,得救是天主的恩賜。比喻的重點,正是在此。僕人不能因自己的勤勞及成績而自誇,其實自己無功可恃,祇是完成了該做的事而已。經師和法利塞人以為守好法律就能成義,常對天主及近人邀功,主說他們已獲得了賞報(瑪6:2,5,16)。相反的,承認自己一無是處,祇依賴天主仁慈的人,才會因信成義(18:9-14)。
第7-10節:主人要求僕人準備餐桌並從旁侍候,讓我們不能忘記,主耶穌在最後晚餐廳束上腰為門徒洗腳的事,及在感恩祭中束上腰侍候信徒坐席的象徵(第19主日)。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既然一切都是領受的,我們又憑甚麼可誇耀呢(格前4:7)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