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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Oct
25Oct

18:9-14【常年30】

讀經是路加的獨家資料,比喻把法利塞人與稅吏的祈禱,作出尖銳的對比。類似的比較,在慈善撒瑪黎雅人(10:25-37),糊塗的富翁(12:17-21),富翁與拉匝祿(16:19-31)等比喻中,已經觸及。這個比喻的信息,簡單直接。耶穌勸戒門徒,在祈禱的態度上,不要學習法利塞人,而要取法稅吏。耶穌讚賞的,不是稅吏的生活方式;否定的,不是法利塞人的熱誠守法。

法利塞人,是守法者的榜樣。他們是善人,恪遵法律,並以此教導民眾,理應獲得天主的讚賞。稅吏,是外國人的鷹犬。他們是罪人,以征收重稅來謀求私利(3:12-13),理應受到天主的譴責。法利塞人的禱告不被悅納,因為他「自充為義人」,輕視旁人;自誇功德,驕傲地相信憑己力足以換取天主的歡心。稅吏的禱告被悅納,因為他自訟自承,祇謙卑地寄望於天主的寬恕與憐憫。終局出人意表,自我高舉者被貶抑,自我貶抑者被高舉(14:11)。罪婦(7:36-50),稅吏長匝凱(19:1-10),右盜(23:40-43)等,都是因信靠天主而得到寬恕與憐憫的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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