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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Oct
17Oct

18:1-8【常年29】

不義判官和寡婦的比喻,並非取材於每天發生的事,而是出於特殊情況,且是路加獨有的。比喻的機會很清楚,是耶穌教導門徒祈禱之道,在乎時常和不要灰心(第1節)。「時常」,是一種對天主的正確態度;有需要才去找天主幫忙,是臨時抱佛腳,是功利主義。「不灰心」,是對天主有信德的證據;求而不得就放棄祈禱,是信德薄弱的表示,近乎本末倒置(雅4:2-3)。

「天主召選的人,日夜呼求他,他豈能不給他們伸冤嗎」的標題,顯示判官(天主)才是比喻的主角。但路加希望讀者注意的,是寡婦恆心不懈的請求,終於令判官改變主意(第1節)。這個比喻,很可能是德訓篇論寡婦祈禱的延伸說明(德35:18-19)。祈禱是路加喜好的主題,在耶穌教導門徒們天主經時,就曾用兩個比喻,讚美一個聒不知恥而恆心祈求的人,及保證天主子女的祈禱必蒙應允(第17主日)。出自天主所召選的子女的祈求,似乎是祈禱能夠生效的原因。

在比喻的結束時,重點轉移到基督的再來,那時,「他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」?這個問題,可能暗示當時教會受迫害的困境。他們在期待主耶穌再來的過程中,惟有相信上主會來為他們伸冤,才能為他們帶來面對苦難的勇氣。惟有恆心祈禱,才能幫助他們忠信到底。天主最終會俯聽受苦召選者的祈禱,為他們伸冤。這個肯定,再次說明判官(天主)才是主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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