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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Nov
19Nov

探索召叫

天主的召叫,往往引起相異的回應。梅瑟以自己的不足,試圖拒絕天主的召叫。約納不願前往被派遣的地點,向相反的方向逃亡。耶肋米亞聲稱自己太年輕,企圖拒絕任務。伯多祿和安德肋在蒙召叫時拋下漁網,後來又重操故業。富少年無法棄捨錢財,放棄回應。瑪利亞蒙召叫時,以信德回應。撒瑪黎雅婦人與耶穌相遇時,以信德回應。友弟德雖是寡婦,卻以信德拯救了自己的民族。盧德透過對婆母的不離不棄,成了耶穌的祖先。

在俗會的召叫,要求嚴格。我們可能認為自己太老或太嫩,或是感到不足。可能準備好及願意,也可能猶豫及抗拒。參加在俗會是一個嚴肅的決定,在祈禱中考量是過程中重要的一步。以下的標準,為你提供一些指引。

1. 凡想望參加在俗會的人士,必須是實踐的公教徒。其他信仰傳統的人,可以追隨聖方濟的精神,但要成為會友必要是良好的公教徒。

2. 想望追隨在俗會生活方式的人,需要有追隨耶穌的熱望。耶穌與他的福音,是在俗會生活方式的核心。沒有熱望追隨耶穌與他的福音的會友,毫無意義。

3. 與這熱望緊密相連的,是對耶穌的信德。除非相信耶穌,否則沒有人會追隨他。這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信任,不單純是理性的知識。知道信理或記得教義並不足夠,信德要求最少要開始和耶穌有個人的親密關係。

為方濟來說,耶穌是真實的,他努力忠信地回應天主的愛。我們追隨方濟的榜樣,去愛天主、大地及人類。

4.會友是滿懷望德的人,望德並非憑空想像的感受,亦不是杞人憂天的情緒。望德不建基在個人的能力或才智的敏銳上,是耶穌的恩賜,透過聖神的臨在而湧現的。望德以聖神的德能把我們武裝起來,保證我們可以應付生活的各種問題。我們相信耶穌是真光,黑暗決不能勝過他(若1:5)。

缺乏望德的人,用悲觀及陰暗的目光去看一切,不會成為好的方濟人。在俗會不是某種「母胎」,把我們從世界上隱藏起來,它是一個希望的園地。我們被派遣把希望帶給世界,悲觀者及否定者不及資格。

5. 完美主義者不會是在俗會的良好候選人,因為我們是一群不完善及有罪的人,願意為成長得更好而努力。完美的人不需要我們,他們已經攀上高峰。在俗會是為在路途上的人,他們需要皈依,互相協助成長。

6. 如果對亞西西的方濟及嘉勒有點認識的話,會有幫助。對方濟及嘉勒有基本的洞察和受到吸引,在追隨我們的生活方式方面是一種幫助。

7. 對在俗會的承諾,不是個別的及孤立的。對會規的承諾,是在會團的團體內進行的。與他人的互動,是方濟人生活的一部分。既然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人,寬恕、忍耐及理解就成為必須。方濟人需要有與他人交往的基本技巧,凡是懶惰、與他人格格不入或不願意向團體貢獻的人,會發現我們的生活方式為他們十分困難。靈活及聆聽的態度,為會友是重要的。

8.方濟及嘉勒知道自己需要天主,這就是貧窮的定義。在與貧窮人及邊緣人士往來中,他們學懂依靠天主,減輕對事物的需要。為方濟人來說,對這種貧窮的意識開放是重要的。任何帶有偏見、傲慢、思想封閉或意見從不會錯誤的人,都不適合生活在我們這些窮人中間。我們相信天主,而不是自己。方濟對那些知道自己需要天主的人,即窮人,感到賓至如歸,我們不能做得更少。

9. 方濟及嘉勒對一切受造物懷抱敬意,因為受造界反映他們所愛的那一位。禮貌、尊重和敬意,是組成這種精神的重要部分,方濟的《造物讚》揭露了這種敬意的幅度。

10. 方濟人的會團生活,抗衡社會的個人主義;這不意味着是容易的,可是是必要的。在俗會的每一位,都要投入會團生活,如果你想要加入我們,我們需要你富有建設性的意見。我們預期分享你的生活,也懷着敬意和你分享我們的。我們走向天主的旅程,需要懷有共同憧憬的人的幫助。我們影響社會的奮鬥,需要其他方濟人的協助。

以上的標準,希望有助於你的決定。

發願

會規對加入在俗會這樣規定:

第23條

加入在俗會的申請,應呈交地方會團,由該會團的參議會決定接受新的兄弟姊妹。

加入在俗會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,必須經過一段啟蒙(initiation)期【即查詢期】,至少一年的培育期【即候選期】,和發願遵守會規。整個團體透過自己的生活方式,來參與這個長成過程。至於發願的年齡和有特色的在俗會標誌,則由章則規定。發願本質上是一個永久的承諾。

發願是永久的,因為我們的生活是一個整體,等待受到方濟精神的觸動。決定在在俗會內發願,需要和善及祈禱的反思。我們可能結論出在俗會是或不是我們的召叫,這個決定應自由及喜悅的做出。會團參議會及其個人,都要用明智及祈禱達致這個決定。

方濟人是平常人,天主的召叫賦予他們忠信於福音的能力,就像方濟及嘉勒一樣。召叫是天主的恩賜,不是我們賺取的。我們負起責任去滿全這個召叫,聯同其他方濟人一起去尋求與耶穌的親密關係,並為福音作見證。見證的地方,是每天的生活;我們的態度、觀點及生活,宣布我們所相信的。

查詢期是一個起步時期,提供有關在俗會的資訊。讓查詢者有時間去探索我們的生活方式,然後決定是否要進入成為候選人的時期。

候選人開始一段較長的培育時期,目的是協助他們透過對在俗會的知識及經驗,決定是否要發願。每個會團可決定候選期的長短,一年是最低的要求。許多會團決定候選期為兩年,本書是按兩年候選期而設計的。

方濟家庭

在第十二世紀,許多人回應了亞西西的方濟和嘉勒,二人的生活風格很具吸引力。男性追隨方濟,他們棄捨一切所有去追隨福音。女性追隨嘉勒,因她對貧窮基督福音生活的奉獻。平信徒擁戴方濟精神,雖仍生活在世界上。很自然的,這三個群組慢慢成為聖方濟的第一會、第二會及第三會。

第一會(男性):逐漸發展成為三個支派,三者都是方濟的追隨者,但對他的會規有不同的詮釋方法。三者分別被稱為「小兄弟會(O.F.M.)」,「住院小兄弟會(O.F.M., Conv.)」及「嘉布遣小兄弟會(O.F.M., Cap.)」。這三個支派合組成聖方濟的第一會,在修會的八百年歷史內,多次的改革導致三個支派的形成。

第二會(女性):由於敬重亞西西的嘉勒,她們普遍被稱為「貧窮嘉勒修女(Poor Clares)」。她們與第一會相似,在歷史中經歷過多次的改革。嘉布遣修女,也是第二會的一部分。

嘉勒會每一個隱修院都是獨立自主的,近代有些隱修院組成聯盟,分享培育工作、互相支持與持續對話,豐富自己的方濟人生活。有些隱修院完全與世隔絕,另有些在默觀的生活方式外,也以院外的職務來維持生計及提供服務。貧窮嘉勒修女的默觀及服務的恩賜,延續了嘉勒一生所建立的神恩。

第三會:有不同追隨方濟精神的男女組織,也分成不同的支派。其中的一個支派是平信徒的運動,他們在世界內活出方濟的精神,現被稱為「在俗方濟會(S.F.O.)」。它也包括教區的聖職人員,但主要的會友都是男或女平信徒。另一支派被稱為「修規第三會(T.O.R.)」,再發展成兩組。一組是男性團體,一組是女性團體;二者都宣發修道生活的誓願,都生活在團體內。

在教會的歷史中,產生了大量的方濟男女修道團體;時至今日,在世界上大概已有四百七十個方濟男女修會。

在俗第三會,現稱為「在俗方濟會」,在歷史中也產生了很多變化。這個運動反映出社會及教會的文化及時代的變遷,有些早期的歷史已被神秘的面紗所遮蓋。

方濟的時代,在義大利有許多補贖群組,有些屬於異端組織,有些是由虔誠平信徒形成的中庸群組。當中有些群組受到方濟的影響,他們視方濟為領袖,他的精神賦予他們生命。他們受到方濟精神的影響,在教會的指導下採取了新方向。正是他們的在俗性,使他們有別於其他的補贖群組。

1221年,教宗何諾略三世致函給里米尼(Rimini)的主教,敦促他要保護那些被強迫攜帶武器的補贖者。1228年,1221年的信函有了修訂版,列出了教會要求的準確規則,例如:簡樸的服飾*一週祇有三天可以吃肉*每星期五禁食*每年三次領聖體*完全地繳納什一稅款*不攜帶武器或以武器傷人*引導自己的家庭過基督徒生活*僅為了維護和平、堅守信仰、反駁誹謗或在法庭上提供證據而宣誓*每月一次一起參與彌撒*每月繳交為照顧急需者或病人而用的捐獻*參加殯葬禮*探望患病者*為眾人祈禱*在發願後的三個月內寫好遺囑*在彼此間解決法律糾紛*等等。

1238年,教宗額我略九世提及方濟所創立的三個修會。1239年,多默薛拉諾在方濟傳記中寫道:「許多身為貴族及家世微賤者,神職及非神職人員,因了天主的默示,開始來到方濟那裏,希望永久接受他的紀律及訓導……方濟給予所有的人一個生活規章,根據每人個別的生活環境,指示人人得救的道路。」(《薛一》37)1289年,教宗尼各老四世在《在山上(Supra Montem)》諭令中,承認方濟是「補贖者修會(Order of Penitents)」的創立人。

進入在俗方濟運動的人士,必須先付清欠債,補交逾期的什一稅款,與曾吵架的鄰居修好,撇清一切異端的疑慮。已婚女性如想加入,需要事先獲得丈夫的同意。

在一個向封建領主宣誓主宰着日常生活的年代,拒絕攜帶武器創造了一股和平的宏大力量。熱愛和平的會友,對社會造成的衝擊是巨大的。封建貴族及有權力人士,不能再依靠一支整裝待發的軍隊為他們作戰。有些歷史學者主張,拒絕攜帶武器是十字軍結束的原因,難怪補贖者成了有權勢人士的眼中釘。

在俗會與小兄弟間的關係,也有一段更迭變化的歷史。在早期,有一些第一會的長上不願與在俗會扯上關係,另一些則不是那麼極端。1289年尼各老四世核准的會規,把補贖會「視察及培育(visitatores et formationes)」的責任,委託給小兄弟。

1289年尼各老四世核准的在俗會會規,包含二十章。它跟隨1221年的會規,把內容按教會法律的次序做出更好的編排,並仿照其他修道團體的會規。這會規一直沿用至1883年,教宗良十三世頒發新的會規為止。1289年的會規經歷不斷的調整及修正,但基本上是原封不動,直到1883年。

1289年,在俗會被良好地組織成不同的會省,由省會長負責管理;他們也舉行總會議。這些會團發展驚人,遍佈義大利及歐洲大部分。

1686-89年間,在俗會的會憲已撰寫完成,它的作用是詮釋會規中不清楚的地方。1957年,一部新會憲被頒發。最新的會憲是在1990年頒發的,它是根據1978年頒發的現行會規而編寫的。 

1883年由教宗良十三世頒發的新會規,包含三章。它指出應做的事和不應做的事,例如:避免極端,躲避猥褻表演,每月領聖體及辦告解,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十二遍的日課等。這會規似乎想把參加在俗會變成眾人垂手可得的事,教宗頒賜多種大赦,使在俗會變得像一個熱心善會多於一個福音生活的運動。大批人士湧進在俗會,減弱了原始的方濟精神,使它像是一個組織多於是一個運動。

在歷史中聖神持續降福在俗會,賜給它用個人生活為福音生活立好榜樣的人士。第一批在俗方濟人為方濟精神提供了生活的見證,例如:由聖方濟親自授予會服的兩位農民夫婦,聖恩澤及真福德芬(St. Luchesio of Poggibonsi and Bl. Bonadonna),瞻禮在9月26日;瑞典的聖彼濟達(St. Bridget of Sweden),瞻禮在7月23日;真福瑞明德(Bl. Raymond Lull),瞻禮在6月30日;福利尼奧的聖安琪拉(St. Angela of Foligno),瞻禮在1月4日;匈牙利的聖依撒伯爾(St. Elizabeth of Hungary),瞻禮在11月17日;法國的聖路易(St. Louis of France),瞻禮在8月25日。現代人透過方濟及嘉勒的精神,仍舊在做同樣的事。

1978年的會規,較忠信地反映聖方濟的《致眾信友一書》。方濟會生活清楚被置於教會家庭和其他方濟家庭成員之中。

1978年的會規,共有三章。耶穌是它的中心焦點。它邀請人過一種簡樸的福音生活。方濟價值佔有優先位置,我們在世上是朝聖者和陌生人,不沉迷於累積事物。它敦促在俗方濟人,成為我們世界和平與喜悅的力量。

在俗會的精神,在社會上永不會安逸自在。按福音標準生活,常常使我們與周圍的社會產生衝突。要活出福音,就需要豐富、充滿信德和堅強的內在生活。治癒世上人創傷的努力,需要勇氣和堅毅。我們的靈性發展,是推動我們超越自我並走向有需要的世界的基礎。像方濟和嘉勒一樣,方濟人被召叫與天主一起過豐富的內在生活,它也會讓我們意識到大眾的需要。

在歷史的過程中,方濟人一直努力回歸方濟和嘉勒的原始精神。我們貢獻給世界和教會的禮物,就是忠於我們的方濟神恩。我們力求充分理解它,正直地生活它,並將它貢獻給有需要的世界。

我懇求你們,行動務要與你們所受的寵召相稱,凡事要謙遜、溫和、忍耐,在愛德中彼此擔待,盡力以和平的聯繫,保持心神的合一。(弗4:1-3)

反思

為甚麼在方濟會的歷史上發生那麼多的改變?方濟或嘉勒的品質,有甚麼特別吸引你的地方?為甚麼?有甚麼品質可以肯定你被召叫參加在俗會?為甚麼在俗會的發願是永久的承諾?你對自己的會團團體生活能有甚麼貢獻?你希望從會團團體獲得甚麼?寬恕與和好在追隨福音的人身上,扮演甚麼角色?那一方面的方濟精神特別適合你?

在俗方濟會會規

第1條

方濟家庭,是天主聖神在教會中興起的許多屬靈家庭之一。它將天主子民¾¾平信徒、修道人和司鐸¾¾中所有自覺蒙召步武亞西西聖方濟芳蹤去追隨基督的成員,聚集在一起。

他們有意以各種方法和形式,但在賦予生命的彼此聯繫內,將他們共同的愛火會祖的神恩,活現在教會的生活與使命中。

第2條

在俗會在這個家庭圈子內,佔有特別的位置。它是一個散佈全球的所有公教會團的有機結合,且開放給任何群組的信徒。在這些會團內的兄弟姊妹,受到聖神的帶領,努力以自己的在俗身分,達致愛德的成全。他們透過自己的發願,承諾要透過教會核准的這部會規,按聖方濟的態度,去生活福音。

注釋

在俗會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參加,天主慈祥地召叫人成為在俗方濟人,所有人都聯結在一個由方濟帶領的家庭內。方濟人在服從天主召叫方面,有一種自由的感受。

我們彼此間的共同元素是:(1)採用由聖神賦予方濟的方式去追隨耶穌的召叫;(2)在追隨福音的路上渴望去反映方濟精神;(3)有意願致力於成為福音人的終身任務。

對這個召叫及回應的實踐方式,在城市及鄉郊會有不同的面貌,非洲與美國的外表會有分別,義大利與拉丁美洲會有差異。但大家都致力於尋求反映方濟及嘉勒簡樸而直接的福音方式。

日常的生活,是在自己的所在地生活出來的。平常人因為方濟和嘉勒,為生活增添了新的色彩。在俗會的會友,實際上是在日常生活中實踐福音的。例如:

1. 他們在商業及工作崗位上,促進及履行誠實。

2. 他們支持對人有利的產品的製造及銷售,並避免賺取過度的利潤,無法接受那些目的祇為破壞生命的產品。

3. 他們以誠實地工作去賺取工資,也給予員工足以生活的薪酬。

4. 他們尋求方法,分享大地母親的資源,協助一切人生活得有尊嚴。

5. 他們用誠實的宣傳,銷售賦予生命的產品。

6. 他們向那些尋求協助的人提供相稱的服務,或是把他們轉介給能夠這樣做的行家。

7. 他們固守福音的優先性,選擇關係超過工作,人超過利潤,家庭超過工作等。

8. 他們在關係上建造一種氛圍,尤其是在家庭內,那就是:自由而非衝突,開放而非操控,寬恕而非報復,靈活而非死硬。

9. 他們珍惜及肯定他人,樂意和他們同憂共樂,用愛及渴望協助去解決紛爭。

10. 他們支持提供尊嚴給人的計劃、程序及政策,促進及保護從母胎到墳墓的生命。

11. 他們發展個人的祈禱生活,親切地認識耶穌,參與公共的祈禱及崇拜,祈禱與默觀是他們生活的中心。

12. 他們在個人及社會層面上,尋求寬恕的方法。

13. 他們在自己心內及世上,為促進正義及和平而努力。

14. 他們按時參與在俗會的團體聚會,以喜悅來促進我們的生活方式。

以上這個不代表全部的清單,讓我們理會到在俗會的會規如何觸及我們生活的各個領域,方濟人有責任為福音提供充滿信德的見證。

與教會的關係

我們的方濟神恩,是送給教會的禮物;我們需要認識它和按它而生活,對天主的國在世上的整全性做出貢獻。

按我們各人所受的聖寵,各有不同的恩賜:如果是說預言,就應與信德相符合;如果是服務,就應用在服務上;如果是教導,就應用在教導上;如果是勸勉,就應用在勸勉上;施與的,應該大方;監督的,應該殷勤;行慈善的,應該和顏悅色。愛情不可是虛偽的。(羅12:6-9)

對教會的忠貞,為方濟人十分重要。這種忠貞,目的是讓教會反映出耶穌的福音。如果教會偏離了福音的價值和理想,方濟人就要親切地呼籲她革新自己的忠信。聖方濟認識到他那個時代教會的缺點,尋求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去建立一個健全的教會。

我們對教會的愛,幫助我們同時看見她的榮耀和軟弱。如果天主子民中有任何一個是僵化的、冷酷無情的及愛評判的,我們就要努力帶來寬恕、同情與和好。有時我們意識到天主子民需要接受更多的教育,可能需要勝任的專業人士來幫助,我們就邀請天主子民尋求協助。當天主子民中間出現破碎和悲劇時,我們就會在人們走過的涕泣之谷中臨在。

當天主子民奉行不正義的行為時,我們會努力使福音正義對這種情況產生影響。當天主子民成為一股壓迫的力量時,我們將尋求帶來福音自由和責任的方法。我們經常致力將天主的子民,建構成基督耶穌的美麗反映。

我親愛的弟兄們,你們要知道:每人都該敏於聽教,遲於發言,遲於動怒,因為人的忿怒,並不成全天主的正義。因此,你們要脫去一切不潔和種種惡習,而以柔順之心,接受那種在你們心裏,而能救你們靈魂的聖言。不過,你們應按這聖言來實行,不要祇聽,自己欺騙自己。(雅1:19-22)

詮釋會規

在有必要詮釋會規時,給予官方的詮釋是聖座的責任。如果較低的權力單位可以處理問題的話,這是首先求助的地方。會規清晰地闡明:

第3條

承接1221年的《計劃的紀念(Memoriale Propositi)》、和至尊聖座尼各老四世和良十三世所核准的會規,現行的會規,令在俗方濟會適應聖教會在時代變遷情況下的需要和期待。它的詮釋屬於聖座,至於它的實施則由會憲和專用章則來規範。

方濟人焦點

寶尊:天使的聖瑪利亞

在亞西西下面的山谷,有一所位於橡樹叢中的小聖堂,有人聲稱是由巴勒斯坦來的隱士所興建的。在第六世紀,這片土地被捐贈給本篤會。它被稱為「寶尊(Portiuncula)」,意思是一小片土地;小聖堂被用作一個寧靜的祈禱地方。

1205年,這小聖堂是聖方濟修復的數所小聖堂之一,它早已被奉獻給「天使的聖瑪利亞(St. Mary of the Angels)」。方濟住在那裏,靠自己的雙手維修。它是方濟特殊的避難所,是方濟會的誕生地,亦是他這逾越返回天家的地點。(參閱《薛一》21;《薛二》217)

在今天,這所小聖堂藏在一所大殿之內,那大殿是為了保護小聖堂而興建的。它的繪畫和簡樸的風格,令它成為一個美麗的祈禱所,使人有一種方濟親臨的感覺。

寶尊大赦

1216年7月,方濟在寶尊祈禱時,忽然有一道大光照亮了小聖堂。耶穌和瑪利亞顯現給方濟,詢問他願意為了民眾的益處而請求甚麼。方濟答說:「因為這是一個可憐的罪人向你慈悲的天主說話,他乞求你憐憫那些被罪惡重壓着的兄弟們。主啊!他向你請求,凡是悔改並跨過此門檻的人,求你俯視他們所受的折磨,寬恕他們的惡行罷!」他的請求獲得垂允,但要他到教宗那裏求取批准。教宗何諾略三世允准所求的「赦免」,但局限於寶尊獻堂紀念日的8月2日。

教宗的諭令,在1216年8月2日頒發。方濟高聲說:「我向你們宣佈我從至高聖座口中獲得的大赦,我希望把你們都送到天堂。凡是今天前來這裏的人,和凡是懷着開放及懺悔的心,在每年今天前來這裏的人,他們的一切罪過都會獲得赦免。」

凡在每年的8月2日前往寶尊祈禱的人,可以得到一個全大赦(plenary indulgence);這個恩賜現已推展至全球的任何公教聖堂。獲得全大赦必須滿全的正常條件,是辦告解,領聖體,及按教宗的意向祈禱。

大赦是在天主前獲得暫罰的赦免,因基督的功德人們所犯的罪已經被赦免。但我們一切的罪,都帶有後果及殘餘。罪惡揭示了我們對世物的不健康依戀,需要加以煉淨。大赦接觸到我們生命中的這個幅度,使我們從不健康的依戀中獲得釋放。(參閱《天主教教理》第1471-2條)

問 題

1. 參加在俗會時,為甚麼與耶穌的基本關係那般重要?

2. 請分享你對方濟及嘉勒和他們精神的認識。他們有甚麼吸引你的地方?

3. 何謂一個好的在俗會會友,請描述你的觀點。

4. 請描繪聖方濟的三個修會。

5. 請分享在俗會一般歷史的輪廓。

6. 你如何描述對教會的忠貞?

聖經閱讀與反思

*請閱讀格前3:3-11。

*在你反思這段聖經時,它對你進入在俗會說了些甚麼?保祿邀請他早期的皈依者識別自己的尊嚴,在隨後的段落(3:16-17),他提醒他們是天主的宮殿。這些話如何應用在你的自尊感或缺乏自尊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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